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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蒸吨及以下燃煤承压锅炉可否定期检验如何确认?

    来源:本站整理 | 点击:5843 | 录入时间:2020/12/10 10:52

    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文件要求,锅炉检验机构积极配合10蒸吨及以下燃煤承压锅炉淘汰工作,对于列入淘汰计划锅炉和城市建成区内非政府保留锅炉,不予定期检验。

    超过检验有效期锅炉仍然使用的属于严重事故隐患,因锅炉安全状况不明,不得使用。《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使用单位提前一个月向锅炉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如何确认申请定期检验的锅炉没有列入淘汰计划,也不在城市建成区内?

    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根据人民政府或者生态环境部门提供的历年锅炉淘汰计划,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城市建成区规划图,将辖区内可以受理定期检验的在用锅炉予以公布,作为使用单位申请定期检验或者检验机构在锅炉定期检验受理时是否可以检验的依据。

    对于距离淘汰期限不足一个定期检验周期的锅炉,其检验有效期不得超过淘汰期限。检验机构应在该锅炉申请定期检验时,对缩短检验周期的原因向提出申请定期检验的使用单位予以说明。

    来源: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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