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一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持续深刻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求,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决策部署。为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强化环境影响评价源头预防作用,生态环境部发布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和持续深化改革的重要文件,在推进法规制度建设的同时,持续加强对基层的“穿透式”、常态化监管,以提高环评文件质量,促进源头预防体系效力。
01#主要政策标准#
2月,生态环境部与中国民用航空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推动民用运输机场绿色发展的通知》(环环评〔2024〕13号),提出依法做好规划和选址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深化和规范机场建设项目环评管理、严格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
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明确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建设的总体要求、机制建设、实施应用、监督考核和组织保障全链条制度体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我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4月,生态环境部印发《排污许可管理办法》(部令第32号),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审批工作程序,全面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强化排污单位主体责任,推动排污许可制度落地执行。同时推动排污许可制衔接融合环评、总量、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监测、排污权管理、土壤污染隐患排查等相关环境管理制度。
5月,生态环境部印发《火电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4〕200号),进一步规范火电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求,推动协同减污降碳技术措施示范应用,促进火电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指南》规定了火电行业建设项目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工作流程、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
7月,生态环境部印发《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环环评〔2024〕41号),明确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制定发布、实施应用、调整更新、数字化建设、跟踪评估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要求,旨在建立健全分区管控全链条管理规定,并通过开展成效评估,推动成果落地。
7月,生态环境部发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公路建设项目》(HJ 1358—2024)(公告2024年第13号)。此次导则的出台,针对公路项目环评中存在的噪声预测模型采用参数不一致、评价重点不突出、生态及噪声防治措施不明确、温室气体排放和适应气候变化等新要求未纳入评价内容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规范公路项目环评工作,统一管理尺度。
9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环环评〔2024〕65号),旨在统筹优化环评分级分类管理,实现环评分级管理与基层管理能力更相适应,生态环境影响重大项目由部省两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实现环评分类管理与排污许可制度更好衔接,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环评数量大幅压减,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规划环评对项目环境准入的指导作用,持续增强环评信息化支撑,持续提高环评文件质量,显著提升源头预防体系整体效力。
11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印发〈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环环评〔2024〕79号),明确提出深化排污许可制度改革的重点任务,主要包括“四大板块”“十六方面”内容,旨在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实现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02#行业发展情况#
(1)环评文件审批
2024年全国共审批项目环评文件12.9万个,同前两年基本持平。近三年全国审批及编制环评文件数量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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